我十岁,离婚

Friday, July 16, 2010

 我十岁,离婚


我被书名吸引了,其实应该是说震撼吧,觉得是什么样的作者会用这样的书名。原来是真实的,切切实实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事实。

十岁,离婚? 第一个问号。
 全球年纪最小的离婚者,第二个问号。
读完这本书,我用句号回答我自己内心的问号。

如果沉默,这世界将没有人为我发声!
我感受到内心的一股激动,这孩子。。。到底是受了多大的屈辱啊?

诺珠。阿里
她,成为家里贫穷的牺牲者。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,被迫嫁给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。
十岁。。。 
每晚睡在一个自称是她丈夫的人的身边,还要被他拳打脚踢,家婆还在一旁起哄。回教国的男权主义,女性根本就没有地位,可是现在是什么年代?我天真的认为不管是谁,不管是什么样的教育制度,法律,人性应该存在的,不是吗?
在那么保守的国家,在她独自一人到法庭对她丈夫提出告述,震撼了接待她的法律工作者。一个很棒的女律师为她辩解。
真的让我觉得心疼,留下眼泪。。。一个法官问她,你还是处女吗?她说她很害怕,可是她知道她一定要回答。不是,我有流血!我们清清楚楚的知道,那是无法宁补的烙印伤害。
父母不是应该保护自己的孩子吗?舍得吗?可以吗?对吗?过分吗?她的父亲竟然说对方答应他会等她成年了才和她发生关系,说穿了只是为了让自己好过一些,欺骗自己其实还是疼爱孩子的。

最后,她赢得了这场官司。这场官司备受瞩目,很多外地的记者前去采访。如果这可以唤醒回教国家对于女性的尊重,我觉得是一件好事。
现在,她可以恢复孩子的身分,继续她的学业。她说她以后也要当一个律师,帮忙那些需要的女性。所以,这本书的版权费将用来支付她日后的学费。

一个可怜又勇敢的孩子,真是我们女性的骄傲!

7 comments:

Unknown said...

女性的尊重!!!
理他什么,我们有自己的权益与权利!!
男人,女人,其实,我们都只是普通的人类。平等,平等!!

心酸。。。

Unknown said...

女性的尊重!!!
理他什么,我们有自己的权益与权利!!
男人,女人,其实,我们都只是普通的人类。平等,平等!!

心酸。。。

Shmily said...

女人怎么可以为难女人?可怜无知的宗教国度。

Bel said...

我也是因为 这书名跑去阅读
读完后 整个人是不能自拔的

一直默默地自问
她才十岁。。我接受不到..
这孩子承受经历的是多大

Dayana said...

Felicia:
我也是觉得很心酸,不过真的很多回教国是这样的。。。






Shmily:
你好!~对呀!真的很可怜,可是他们却无知的认为是正确的。。。






Bel:
你好!!~我也有同感,读完这本书之后,就是觉得很难过,不过也庆幸她脱离了这段不幸的婚姻。。。

牛夫人 said...

今天就去大衆買來看!看到書名,我震驚到不行。

Dayana said...

牛夫人:
我刚看到时,也是那么震惊。。。。很难过。。。